投保灵活 太平附加关爱E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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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太平附加关爱E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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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被保险人自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第十六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和本附加合同的主合同《太平关爱E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的效力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附加合同第十六条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返还本附加合同和本附加合同的主合同《太平关爱 E 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的已交保险费,同时本附加合同和本附加合同的主合同《太平关爱 E 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的效力终止。这里的已交保险费指您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大疾病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