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百万身价惠民两全保险组合计划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人保寿险
- 投保年龄: 18至60岁
保障利益
人保寿险百万身价惠民两全保险组合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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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住院日数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在我们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住院日数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同一意外伤害导致的一次住院治疗,我们给付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最高以 180 日为限。我们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日数以 1000日为限。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间歇性住院治疗,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 90日,则后次住院视为前次住院的延续,两次住院按一次住院限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
人保寿险百万身价惠民两全保险组合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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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10 | 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10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本附加合同所列各种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1种和1次为限。 |
人保寿险百万身价惠民两全保险组合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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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满期保险金 | 所交保费*1.25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身故保障 | 所交保险费*1.05 |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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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保障 | 基本保额*2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