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百万驾年华B款意外保障计划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人寿
- 投保年龄: 18至55周岁
保障利益
太平百万驾年华B款意外保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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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所交保险费*1.1 |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前身故,身故保险金=110%×(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附加百万驾年华B款意外保险合同的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本合同中提及的附加百万驾年华 B款意外保险合同是指本合同的附加合同《太平附加百万驾年华B款意外伤害保险》 2.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110%×(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附加百万驾年华B款意外保险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交费年期数。 上述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和附加百万驾年华 B款意外保险合同的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
满期生存金 | 所交保费*1.1 |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零时生存,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110%×(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附加百万驾年华B款意外保险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交费年期数。 |
太平百万驾年华B款意外保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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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 | 基本保额 | 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
私家车及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 | 保险金额*残疾比例 | 如果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或以乘 客身份在乘坐本附加合同第十六条所定义的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伤害事 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伤残,我们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 代码》(以下简称“标准”)对伤残进行评定,确定伤残等级及给付比例,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比例给付私家车及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 我们对本项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当我们累计给付的私家车及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的金额总数达到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