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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寿险附加一般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新标准版)

共2项保障

  • Product_7 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额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 Product_7 伤残保险金 伤残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详细条款]
    您在投保时,只能选择 I 类伤残保险金或 II 类伤残保险金中的一项,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 
    (1)I 类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见附件一,简称“行业标准”),通过伤残鉴定确定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我们按行业标准中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伤残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最终伤残等级不能确定的,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2)II 类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2002 年第 4 号(总第 40 号)》),通过伤残鉴定确定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我们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一)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伤残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最终伤残等级不能确定的,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的,应对各处伤残分别进行等级评定,我们只按评定等级最高的一处伤残给付一次伤残保险金;若评定等级最高的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则在原评定最高伤残等级基础上晋升一级,但最高晋升至第一级,我们按晋升后的伤残等级给付一次伤残保险金。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所使用的评定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若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伤害所致的伤残合并该意外伤害发生前(含本附加合同成立前)的伤残,可评定为更严重的伤残等级,则我们按更严重的伤残等级计算伤残保险金上限,但该意外伤害发生前(含本附加合同成立前)的伤残,视同已按本附加合同约定标准给付伤残保险金,并将在给付更严重伤残等级保险金时予以扣除。 
    伤残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额度以被保险人的伤残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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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人保寿险

保障利益

人保寿险附加一般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新标准版)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伤残保险金 伤残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您在投保时,只能选择 I 类伤残保险金或 II 类伤残保险金中的一项,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 
(1)I 类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见附件一,简称“行业标准”),通过伤残鉴定确定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我们按行业标准中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伤残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最终伤残等级不能确定的,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2)II 类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2002 年第 4 号(总第 40 号)》),通过伤残鉴定确定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我们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一)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伤残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最终伤残等级不能确定的,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的,应对各处伤残分别进行等级评定,我们只按评定等级最高的一处伤残给付一次伤残保险金;若评定等级最高的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则在原评定最高伤残等级基础上晋升一级,但最高晋升至第一级,我们按晋升后的伤残等级给付一次伤残保险金。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所使用的评定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若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伤害所致的伤残合并该意外伤害发生前(含本附加合同成立前)的伤残,可评定为更严重的伤残等级,则我们按更严重的伤残等级计算伤残保险金上限,但该意外伤害发生前(含本附加合同成立前)的伤残,视同已按本附加合同约定标准给付伤残保险金,并将在给付更严重伤残等级保险金时予以扣除。 
伤残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额度以被保险人的伤残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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