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附加残疾累进给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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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人寿
- 投保年龄: 16周岁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太平附加残疾累进给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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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的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本公司根据本附加合同附表一“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详见附表一)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仍需继续接受治疗的,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第一百八十日时的身体状况及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鉴定机构对被保险人的鉴定结果,依据比例表的规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一项以上身体残疾的,本公司给付比例表内对应残疾项目保险金之和。若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本公司仅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所负的残疾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2倍为限,若本公司累计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达到基本保险金额的 2 倍时,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