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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短期意外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共2项保障

  • Product_7 意外身故保险金 保险额-已赔付金额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于其个人保险期间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 180 天内,以此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而死亡,本公司将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如果本公司在保险期间内曾赔付过下述意外残疾保险金,则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需扣除已赔付金额。 

  • Product_7 意外残疾保险金 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详细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于其个人保险期间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 180 天内,以此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表一)所列残疾,本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向该被保险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如在事故发生 180 天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内所列一项以上残疾时,本公司将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如果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同一肢并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如果不同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同一肢且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则以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即: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程度较高,则后次给付残疾保险金时须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程度较高,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残疾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 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制。 

暂无价格
  • 合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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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意人寿
  • 投保年龄: 16周岁至70周岁之间;配偶70周岁以下及子女出生满30天到18周岁(若子女为全日制学生则可延长至23周岁)以下可作为连带被保险人

保障利益

中意短期意外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意外身故保险金 保险额-已赔付金额
若被保险人于其个人保险期间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 180 天内,以此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而死亡,本公司将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如果本公司在保险期间内曾赔付过下述意外残疾保险金,则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需扣除已赔付金额。 

意外残疾保险金 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如果被保险人于其个人保险期间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 180 天内,以此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表一)所列残疾,本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向该被保险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如在事故发生 180 天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内所列一项以上残疾时,本公司将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如果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同一肢并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如果不同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同一肢且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则以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即: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程度较高,则后次给付残疾保险金时须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程度较高,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残疾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 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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