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栏已满,您可以删除一些产品再添加哦!
保险产品对比(1/3)关闭

华泰团体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共5项保障

  • Product_7 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额-已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此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所载的本合同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在领取意外身故保险金之前,本公司已按照本条第 2 款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则其意外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后的余额。
  • Product_7 意外残疾保险金 意外残疾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此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而致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所载本合同的意外残疾保险金额乘以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若该项身体残疾所进行的治疗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满 180 日仍未结束的,本公司按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依据残疾鉴定结果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以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所载的意外残疾保险金额为限给付对应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就其中一项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若不同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本公司给付其中比例最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本次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残疾,若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造成的残疾,可领取给付比例较高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的,本公司按给付比例较高的项目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此前已经领取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累计给付被保险人的意外残疾保险金以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所载本合同的意外残疾保险金额为限,对该被保险人一次或累计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的意外残疾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 Product_7 特定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 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额-已领取意外残疾保险金;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额-已领取意外残疾保险金 [详细条款]
    本合同所称特定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包括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和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包括航空意外交通事故身故保险金和航空意外交通事故全残(见名词释义 3)保险金;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包括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身故保险金和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全残保险金。
    (1)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
    a)航空意外交通事故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持有效机票乘坐合法运营的民用或商业航班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此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所载本合同的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额给付航空意外交通事故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b)航空意外交通事故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持有效机票乘坐合法运营的民用或商业航班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此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而致全残,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所载本合同的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额给付航空意外交通事故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本公司对本合同中载明的被保险人在同一次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中承担的给付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的责任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元。若在同一次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中意外身故或者全残的本合同被保险人的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额累计超过人民币4,000,000 元,则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的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按照以下方式给付:
     4,000,000/每一被保险人的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额之和×每一被保险人的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额
    (2)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
    a)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驾驶家庭自用车辆(见名词释义 4)的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此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所载本合同的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额给付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b)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驾驶家庭自用车辆的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此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而致全残,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所载本合同的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额给付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若在领取特定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之前,本公司已按照本条第2款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则其特定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为扣除已领取意外残疾保险金后的余额。
    对同一被保险人,本条第 1、2、3 款所述之各项保险金不重复给付。若本公司就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已经给付其中任意一项保险金,则其他各项保险金不再给付。
  • Product_7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实际医疗费用-其他补偿-100元)*0.9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此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所致伤害而经医院(见名词释义 5)进行必要的治疗,本公司按该次事故治疗已实际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符合被保险人所在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及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在扣除从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后,对超过 100 元的部分,按照 9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同一被保险人无论发生一次或多次意外伤害保险事故,本公司一次或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以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所载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若被保险人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进行的治疗至本合同效力终止时仍未结束,对于自本合同效力终止次日起 15 日以内的门诊治疗以及自本合同效力终止次日起至出院日止且不超过 30 日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按本款规定承担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责任。
    被保险人须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治疗。意外伤害急救不受此限,但经急救处理伤情稳定后,须转入本公司认可的医院治疗。
  • Product_7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日额*(实际住院天数-3 天)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此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所致伤害而经医生(见名词释义 6)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本公司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并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每次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 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日额×(实际住院天数-3 天)。
    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给付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不超过 30 日,且全年累计给付不超过 90 日。
    对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开始之前所进行的住院治疗,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责任。对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本合同效力终止后 30 日内的住院治疗,本公司承担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责任,但全年累计给付不超过 90日。
暂无价格
  • 1年

轻松3步,获得3家保险公司投保方案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华泰人寿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华泰团体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额-已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此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所载的本合同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在领取意外身故保险金之前,本公司已按照本条第 2 款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则其意外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后的余额。
意外残疾保险金 意外残疾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此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而致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所载本合同的意外残疾保险金额乘以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若该项身体残疾所进行的治疗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满 180 日仍未结束的,本公司按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依据残疾鉴定结果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以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所载的意外残疾保险金额为限给付对应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就其中一项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若不同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本公司给付其中比例最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本次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残疾,若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造成的残疾,可领取给付比例较高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的,本公司按给付比例较高的项目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此前已经领取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累计给付被保险人的意外残疾保险金以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所载本合同的意外残疾保险金额为限,对该被保险人一次或累计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的意外残疾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特定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 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额-已领取意外残疾保险金;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额-已领取意外残疾保险金
本合同所称特定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包括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和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包括航空意外交通事故身故保险金和航空意外交通事故全残(见名词释义 3)保险金;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包括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身故保险金和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全残保险金。
(1)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
a)航空意外交通事故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持有效机票乘坐合法运营的民用或商业航班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此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所载本合同的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额给付航空意外交通事故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b)航空意外交通事故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持有效机票乘坐合法运营的民用或商业航班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此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而致全残,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所载本合同的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额给付航空意外交通事故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本公司对本合同中载明的被保险人在同一次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中承担的给付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的责任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元。若在同一次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中意外身故或者全残的本合同被保险人的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额累计超过人民币4,000,000 元,则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的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按照以下方式给付:
 4,000,000/每一被保险人的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额之和×每一被保险人的航空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额
(2)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
a)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驾驶家庭自用车辆(见名词释义 4)的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此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所载本合同的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额给付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b)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驾驶家庭自用车辆的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此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而致全残,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所载本合同的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额给付私家车自驾意外交通事故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若在领取特定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之前,本公司已按照本条第2款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则其特定意外交通事故保险金为扣除已领取意外残疾保险金后的余额。
对同一被保险人,本条第 1、2、3 款所述之各项保险金不重复给付。若本公司就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已经给付其中任意一项保险金,则其他各项保险金不再给付。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实际医疗费用-其他补偿-100元)*0.9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此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所致伤害而经医院(见名词释义 5)进行必要的治疗,本公司按该次事故治疗已实际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符合被保险人所在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及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在扣除从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后,对超过 100 元的部分,按照 9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同一被保险人无论发生一次或多次意外伤害保险事故,本公司一次或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以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所载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若被保险人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进行的治疗至本合同效力终止时仍未结束,对于自本合同效力终止次日起 15 日以内的门诊治疗以及自本合同效力终止次日起至出院日止且不超过 30 日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按本款规定承担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责任。
被保险人须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治疗。意外伤害急救不受此限,但经急救处理伤情稳定后,须转入本公司认可的医院治疗。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日额*(实际住院天数-3 天)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此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所致伤害而经医生(见名词释义 6)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本公司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并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每次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 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日额×(实际住院天数-3 天)。
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给付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不超过 30 日,且全年累计给付不超过 90 日。
对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开始之前所进行的住院治疗,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责任。对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本合同效力终止后 30 日内的住院治疗,本公司承担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责任,但全年累计给付不超过 90日。
保险方案 产品咨询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