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附加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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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国华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日至80周岁
保障利益
国华附加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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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私家车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保单账户价值*4或200万元的较小者 | 被保险人驾乘私家车期间(见 7.2)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见 7.3),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 180 日当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我们按以下情形之一的金额给付私家车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 70 周岁,则为身故时 4 倍主合同保单账户价值(见7.4)与 200 万元的较小者。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 70 周岁(含 70 周岁),则为身故时主合同保单账户价值与 50 万元的较小者。 |
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单账户价值*16或800万元的较小者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期间(见 7.5)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 180 日当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主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的 16 倍与 800 万元的较小者给付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