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附加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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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国华人寿
- 投保年龄: 6周岁至18周岁
保障利益
国华附加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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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实际医疗费用-其他途径获取的补偿-免赔额)*给付比例 | 被保险人每次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见 7.1)并在医疗机构(见 7.2)进行治疗的,本公司就被保险人该次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180 日当日)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合理医疗费用的,本公司均按上述约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多次累计给 付保险金额达到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本公司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给付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已经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取得补偿,本公司给付的金额以该被保险人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补偿后的余额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和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在中国的港、澳、台地区或国外进行治疗的,本附加合同 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按国内当地相同治疗的平均水平确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