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栏已满,您可以删除一些产品再添加哦!
保险产品对比(1/3)关闭

海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款)

共2项保障

  • Product_7 意外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因遭遇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身故者,我们按事故发生时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Product_7 意外残疾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因遭遇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符合《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一》) 所列残疾之一者,我们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按该表所列的给付比例乘以事故发生时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计算。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符合《给付表一》内所列二项或二项以上残疾时,我们将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之总数以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但是若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不同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若不同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的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若已给付的残疾项目所属的等级较严重,则我们不再给付后次的残疾保险金。
暂无价格
  • 一年或一年以下

轻松3步,获得3家保险公司投保方案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同方全球人寿
  • 投保年龄: 16周岁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海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款)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意外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因遭遇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身故者,我们按事故发生时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残疾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因遭遇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符合《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一》) 所列残疾之一者,我们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按该表所列的给付比例乘以事故发生时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计算。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符合《给付表一》内所列二项或二项以上残疾时,我们将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之总数以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但是若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不同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若不同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的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若已给付的残疾项目所属的等级较严重,则我们不再给付后次的残疾保险金。
保险方案 产品咨询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