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栏已满,您可以删除一些产品再添加哦!
保险产品对比(1/3)关闭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13)

共2项保障

  • Product_7 意外身价金 10万元 [详细条款]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身故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故前本附加险合同已有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则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应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造成附件所列伤残项目,除按第一项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外,我们按第一项确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给付“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 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20万元 [详细条款]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造成本附加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我们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险金额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交通意外伤残或身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造成附件所列伤残项目,除按第一项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外,我们按第一项确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给付“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身故的,除按第二项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我们按第二项确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金额给付“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加入对比
¥ 900 元/年 (年交)

轻松3步,获得3家保险公司投保方案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平安人寿
  • 投保年龄: 28日至64岁

保障利益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13)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意外身价金 10万元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身故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故前本附加险合同已有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则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应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造成附件所列伤残项目,除按第一项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外,我们按第一项确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给付“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20万元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造成本附加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我们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险金额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交通意外伤残或身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造成附件所列伤残项目,除按第一项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外,我们按第一项确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给付“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身故的,除按第二项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我们按第二项确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金额给付“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保费测算 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测算准确的价格 ×
确定
保险方案 产品咨询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