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附加倍如意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大都会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55周岁
保障利益
大都会附加倍如意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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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保险金额 |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我们将按照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所交保险费+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体伤残的,且该伤残属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联合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所列的伤残项目的,我们将根据该伤残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同时终止。另外,我们将退还您累计已交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的总和。 |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 | (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3 | 若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火车、高铁、地铁、轻轨、轮船、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见释义)(不含民航班机)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的,除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外,我们将按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同等金额的两倍额外给付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 |
自驾车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 | (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3 | 若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自驾车时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的,除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外,我们将按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同等金额的两倍额外给付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自驾车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 |
航空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 | (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5 | 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乘坐正在营运的民航班机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身故或伤残的,除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外,我们将按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伤残保险金同等金额的四倍额外给付航空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航空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