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团体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光大永明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光大永明团体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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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 基本保额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以乘客身份搭乘陆路、水路或航空公共交通工具时,或在学校或医院发生火警时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此原因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但若本合同有效期内已有公共交通意外残疾或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则必须扣除已给付的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和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 |
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 | 基本保额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以乘客身份搭乘陆路、水路或航空公共交通工具时,或在学校或医院发生火警时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此原因导致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项目之一的,本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载明的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如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对同一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导致的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二项或二项以上残疾项目的,本公司分别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但给付金额的总数以保险单载明的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本公司仅按较严重项目给付一项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不同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导致同一肢残疾,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不同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导致不同部位残疾的,本公司给付各项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的总数以保险单载明的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
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 | 基本保额*给付比例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以乘客身份搭乘陆路、水路或航空公共交通工具时,或在学校或医院发生火警时遭受意外事故,导致烧伤,本公司将按所附《烧伤保险金给付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载明的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对同一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导致的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被保险人因同一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导致烧伤,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本公司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对于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不同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导致的烧伤,本公司给付各次的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但给付金额的总数以保险单载明的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和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的累积给付金额以保险单载明的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航空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此原因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