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安联团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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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德安联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中德安联团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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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基本保额 | 若被保险人在作为乘客乘坐民航班机、火车、轮船或汽车时(即自其踏入车门、舱门至走出车门、舱门之间)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并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而身故的,本公司按约定的相应公共交通工具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乘坐或驾驶私家车、公务车时(即自其踏入车门至走出车门之间)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并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而身故的,本公司按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基本保额*给付比例 | 若被保险人在作为乘客乘坐民航班机、火车、轮船或汽车时(即自其踏入车门、舱门至走出车门、舱门之间)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并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而残疾的,本公司按附录〖残疾程度及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的比例乘以约定的相应公共交通工具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乘坐或驾驶私家车、公务车时(即自其踏入车门至走出车门之间)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并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而残疾的,本公司按附录〖残疾程度及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的比例乘以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造成多项身体残疾的,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的,本公司仅给付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较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四、在对某种类型的交通工具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类交通工具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该类交通工具的保险责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