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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附加中国境外旅行救援(2007)意外伤害保险

共10项保障

  • 援助热线电话服务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时,可通过拨打 24 小时中文救助热线电话向救援机构请求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救援服务。救援电话号码于电子保险单上载明。
  • 紧急门诊责任 承担相关医疗费用 [详细条款]
    (1)被保险人因病情所需,经救援机构授权的医生(以下简称“授权医生”)确认并由救援机构安排紧急医疗门诊及必要的医疗检查和治疗的,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初诊和复诊的门诊费、化验费、X光费及药费)。但超声波、计算机断层扫描(CT)和核磁共振(MRI)的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2)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每次保险事故的紧急门诊费用以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紧急门诊责任”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且每次保险事故的紧急门诊费用低于人民币400元(含人民币400元)的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3)被保险人经门诊诊断后需住院治疗的,我们按照本条款“安排就医并承担医疗费用”责任项下第(2)条的约定承担相关住院费用。
  • 紧急牙科门诊责任 承担紧急牙科门诊费用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直接造成的牙损伤,经授权医生确认并由救援机构安排牙科急诊的,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牙科急诊费用(包括初诊和复诊)。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每次保险事故的紧急牙科门诊费用以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紧急牙科门诊责任”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且每次保险事故的紧急牙科门诊费用低于人民币400元(含人民币400元)的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 安排就医并承担医疗费用 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 [详细条款]
    (1)安排就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经授权医生确认需要紧急医疗援助的,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至距事发地最近或授权医生认为最合适的医院(见7.5),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紧急医疗援助过程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在任何情形下,能以最快的速度将被保险人送到最近的医院的当地急救机构都是实施紧急救治的最佳选择,救援机构不能替代当地急救机构的角色和急救功能。经授权医生认可,当地急救机构运送被保险人到前述最近医院而发生的急救费用(见7.6)由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
    (2)承担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经授权医生确认并由救援机构安排住院治疗,且因病情需要在该医院连续住院治疗超过36小时(含36小时)的,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被保险人因该住院治疗所发生的病房费、在该医院就餐的餐费及授权医生认为病人住院所需的治疗设施、治疗和服务费用;若被保险人在该医院连续住院检查和治疗的时间不足36小时,我们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
    若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在医院住院的时间或者其费用有不合理之处,则授权医生有权将被保险人的住院时间和费用限制在合理的、正常的、符合国际惯例的范围之内。
    我们通过救援机构安排就医及承担上述相关的医疗费用以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安排就医并承担医疗费用”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
  • 安排转院治疗及转运回国并 承担相关费用 [详细条款]
    (1)转院治疗
    若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病情需要,且被保险人所在地医院条件不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充分的救助时,救援机构以被保险人所在地能够提供的最合适的方式安排医疗设备、运输工具及随行医护人员,将被保险人转运至授权医生认为更适当的医院接受治疗,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2)转运回国
    在对被保险人的治疗措施结束或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病情或伤势已稳定可以旅行时,救援机构将安排被保险人乘坐正常航班返回中国境内(见7.7),授权医生若认为有必要,将为被保险人安排医疗护送。
    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返回中国境内时,被保险人将被转送至北京、上海或广州三个城市中被保险人指定的任一地点,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该次转运被保险人回国的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未能在前述三城市中指定某一地点,被保险人将被转送至位于北京、上海或广州三个城市之一的国际机场,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该次转运被保险人回国的责任终止。
    若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返回中国境内后需住院治疗,被保险人将被转送至北京、上海或广州三个城市中被保险人指定的医院,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该次转运被保险人回国的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未能在前述三个城市中指定医院,被保险人将被转送至授权医生指定的医院,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该次转运被保险人回国的责任终止。
    若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允许其乘坐正常航班返回中国境内,救援机构将尽可能使用被保险人的原始回程机票。若被保险人无原始回程机票,则被保险人自转运地返回中国境内的单程机票将由被保险人自付。若被保险人所购买的原始回程机票因援助而过期失效,则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被保险人本人自转运地返回中国境内的原始回程机票费用。
    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被保险人转院治疗和转运被保险人返回中国境内费用以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负责并承担紧急医疗转移(转院)和转运回国的费用”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
    在对被保险人的治疗措施结束后,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允许其继续旅行且不必返回中国境内的,则救援机构将不安排被保险人转运回国。
  • 安排陪同儿童住院 承担住宿费用 [详细条款]
    未满12周岁的被保险人发生符合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住院治疗时,救援机构可安排与其同行的一位监护人陪同住院。若该医院无陪住设施,可安排该监护人入住该医院附近的酒店,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该监护人入住该酒店而发生的住宿费用,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住宿费用与累计天数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
  • 安排子女回国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其随行未满12周岁的子女无人照料时,救援机构可安排经济的交通方式送该子女返回中国境内,且尽可能使用其原始回程机票。若未满12周岁的子女无原始回程机票或原始回程机票因援助而过期失效,则该子女自运送地返回中国境内的交通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 运送遗体、骨灰回国或安葬 承担相关费用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造成身故的,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在遵照运送地政府和承运人规定的前提下提供以下服务:
    (1)运送遗体或骨灰回国
    被保险人家属选择将被保险人遗体运送回中国境内的,救援机构安排使用正常航班或救援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交通工具将被保险人遗体运至中国境内,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因此发生的灵柩运送费用,该费用包括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的灵柩费。
    被保险人家属选择将被保险人遗体在事发地进行火化的,救援机构安排用正常航班或救援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交通工具将使用骨灰盒盛装的被保险人骨灰运至中国境内,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火化费用及骨灰运送费用。火化费用将以火化地普通丧葬标准为准。
    被保险人如为非中国国籍的,救援机构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家属的意愿,将被保险人的遗体或使用骨灰盒盛装的骨灰运至被保险人国籍所在地。
    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运送遗体或骨灰回国的费用以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运送遗体或骨灰回国”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
    (2)就地安葬
    被保险人家属选择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就地安葬的,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与就地安葬相关的费用以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就地安葬”项下保险金额为限。我们不承担安葬过程中任何宗教仪式的相关费用。
    (3)安排亲属中国境外处理后事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造成身故,且身故时身边无直系亲属的,救援机构可以安排一位被保险人直系亲属前往中国境外处理后事,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被保险人该直系亲属自出发地至处理后事时被保险人所在地的民航航班经济舱的费用及不超过3晚的住宿费用。
    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安排亲属中国境外处理后事的费用以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安排亲属中国境外处理后事”项下保险金额为限。
  • 证件遗失援助服务 [详细条款]
    若在中国境外旅行时被保险人重要的旅行证件遗失或被盗,救援机构将协助被保险人补办其的旅行证件,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 法律援助服务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如在中国境外旅行期间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救援机构将提供必要的协助,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暂无价格
  •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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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泰康人寿
  • 投保年龄: 2周岁至70周岁

保障利益

泰康附加中国境外旅行救援(2007)意外伤害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援助热线电话服务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时,可通过拨打 24 小时中文救助热线电话向救援机构请求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救援服务。救援电话号码于电子保险单上载明。
紧急门诊责任 承担相关医疗费用
(1)被保险人因病情所需,经救援机构授权的医生(以下简称“授权医生”)确认并由救援机构安排紧急医疗门诊及必要的医疗检查和治疗的,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初诊和复诊的门诊费、化验费、X光费及药费)。但超声波、计算机断层扫描(CT)和核磁共振(MRI)的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2)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每次保险事故的紧急门诊费用以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紧急门诊责任”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且每次保险事故的紧急门诊费用低于人民币400元(含人民币400元)的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3)被保险人经门诊诊断后需住院治疗的,我们按照本条款“安排就医并承担医疗费用”责任项下第(2)条的约定承担相关住院费用。
紧急牙科门诊责任 承担紧急牙科门诊费用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直接造成的牙损伤,经授权医生确认并由救援机构安排牙科急诊的,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牙科急诊费用(包括初诊和复诊)。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每次保险事故的紧急牙科门诊费用以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紧急牙科门诊责任”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且每次保险事故的紧急牙科门诊费用低于人民币400元(含人民币400元)的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安排就医并承担医疗费用 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
(1)安排就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经授权医生确认需要紧急医疗援助的,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至距事发地最近或授权医生认为最合适的医院(见7.5),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紧急医疗援助过程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在任何情形下,能以最快的速度将被保险人送到最近的医院的当地急救机构都是实施紧急救治的最佳选择,救援机构不能替代当地急救机构的角色和急救功能。经授权医生认可,当地急救机构运送被保险人到前述最近医院而发生的急救费用(见7.6)由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
(2)承担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经授权医生确认并由救援机构安排住院治疗,且因病情需要在该医院连续住院治疗超过36小时(含36小时)的,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被保险人因该住院治疗所发生的病房费、在该医院就餐的餐费及授权医生认为病人住院所需的治疗设施、治疗和服务费用;若被保险人在该医院连续住院检查和治疗的时间不足36小时,我们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
若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在医院住院的时间或者其费用有不合理之处,则授权医生有权将被保险人的住院时间和费用限制在合理的、正常的、符合国际惯例的范围之内。
我们通过救援机构安排就医及承担上述相关的医疗费用以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安排就医并承担医疗费用”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
安排转院治疗及转运回国并 承担相关费用
(1)转院治疗
若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病情需要,且被保险人所在地医院条件不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充分的救助时,救援机构以被保险人所在地能够提供的最合适的方式安排医疗设备、运输工具及随行医护人员,将被保险人转运至授权医生认为更适当的医院接受治疗,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2)转运回国
在对被保险人的治疗措施结束或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病情或伤势已稳定可以旅行时,救援机构将安排被保险人乘坐正常航班返回中国境内(见7.7),授权医生若认为有必要,将为被保险人安排医疗护送。
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返回中国境内时,被保险人将被转送至北京、上海或广州三个城市中被保险人指定的任一地点,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该次转运被保险人回国的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未能在前述三城市中指定某一地点,被保险人将被转送至位于北京、上海或广州三个城市之一的国际机场,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该次转运被保险人回国的责任终止。
若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返回中国境内后需住院治疗,被保险人将被转送至北京、上海或广州三个城市中被保险人指定的医院,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该次转运被保险人回国的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未能在前述三个城市中指定医院,被保险人将被转送至授权医生指定的医院,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该次转运被保险人回国的责任终止。
若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允许其乘坐正常航班返回中国境内,救援机构将尽可能使用被保险人的原始回程机票。若被保险人无原始回程机票,则被保险人自转运地返回中国境内的单程机票将由被保险人自付。若被保险人所购买的原始回程机票因援助而过期失效,则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被保险人本人自转运地返回中国境内的原始回程机票费用。
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被保险人转院治疗和转运被保险人返回中国境内费用以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负责并承担紧急医疗转移(转院)和转运回国的费用”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
在对被保险人的治疗措施结束后,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允许其继续旅行且不必返回中国境内的,则救援机构将不安排被保险人转运回国。
安排陪同儿童住院 承担住宿费用
未满12周岁的被保险人发生符合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住院治疗时,救援机构可安排与其同行的一位监护人陪同住院。若该医院无陪住设施,可安排该监护人入住该医院附近的酒店,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该监护人入住该酒店而发生的住宿费用,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住宿费用与累计天数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
安排子女回国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其随行未满12周岁的子女无人照料时,救援机构可安排经济的交通方式送该子女返回中国境内,且尽可能使用其原始回程机票。若未满12周岁的子女无原始回程机票或原始回程机票因援助而过期失效,则该子女自运送地返回中国境内的交通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运送遗体、骨灰回国或安葬 承担相关费用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造成身故的,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在遵照运送地政府和承运人规定的前提下提供以下服务:
(1)运送遗体或骨灰回国
被保险人家属选择将被保险人遗体运送回中国境内的,救援机构安排使用正常航班或救援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交通工具将被保险人遗体运至中国境内,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因此发生的灵柩运送费用,该费用包括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的灵柩费。
被保险人家属选择将被保险人遗体在事发地进行火化的,救援机构安排用正常航班或救援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交通工具将使用骨灰盒盛装的被保险人骨灰运至中国境内,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火化费用及骨灰运送费用。火化费用将以火化地普通丧葬标准为准。
被保险人如为非中国国籍的,救援机构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家属的意愿,将被保险人的遗体或使用骨灰盒盛装的骨灰运至被保险人国籍所在地。
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运送遗体或骨灰回国的费用以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运送遗体或骨灰回国”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
(2)就地安葬
被保险人家属选择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就地安葬的,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与就地安葬相关的费用以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就地安葬”项下保险金额为限。我们不承担安葬过程中任何宗教仪式的相关费用。
(3)安排亲属中国境外处理后事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造成身故,且身故时身边无直系亲属的,救援机构可以安排一位被保险人直系亲属前往中国境外处理后事,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被保险人该直系亲属自出发地至处理后事时被保险人所在地的民航航班经济舱的费用及不超过3晚的住宿费用。
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安排亲属中国境外处理后事的费用以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安排亲属中国境外处理后事”项下保险金额为限。
证件遗失援助服务
若在中国境外旅行时被保险人重要的旅行证件遗失或被盗,救援机构将协助被保险人补办其的旅行证件,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法律援助服务
被保险人如在中国境外旅行期间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救援机构将提供必要的协助,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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