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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附加天惠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共3项保障

  • Product_7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因遭受公共交通意外事故(释义一)且自该事故 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不包括猝死),本公司给付等值于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公共交通意外身故 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若被保险人于身故前曾领有本条第二至第三款的保险金给付,则其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为扣除此二项内任何已 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 Product_7 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因遭受公共交通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一百八十日内导致主合同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的,本公司 给付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予被保险人,该给付金额为《给付表一》所列的相应给付比例乘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 保险金额。  
    若同一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公共交通意外残疾 保险金;若不同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公共交通意外的残疾 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 所属等级较严重,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本附加合同的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导致《给付表一》内所列二项或二项以上残疾程度时,本公司将给付各 项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给付总额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 Product_7 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详细条款]
      三、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公共交通意外事故烧伤,且自该事故发 生之日起九十日内导致III度烧伤,本公司将给付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予被保险人,该给付金额为主合同《意外 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的相应给付比例乘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导致烧伤,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本公司将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 付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若不同的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导致的烧伤,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以较高的公共交通 意外烧伤保险金的给付金额为准:若后次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的给付金额较高,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公共交 通意外烧伤保险金;若前次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的给付金额较高,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公共交通意外烧伤 保险金。  
    不同意外事故导致的烧伤,发生在身体不同的部位,本公司给付各项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之和,给付总额以本 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暂无价格
  •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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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友邦保险
  • 投保年龄: 出生满60天至70周岁

保障利益

友邦附加天惠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因遭受公共交通意外事故(释义一)且自该事故 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不包括猝死),本公司给付等值于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公共交通意外身故 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若被保险人于身故前曾领有本条第二至第三款的保险金给付,则其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为扣除此二项内任何已 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因遭受公共交通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一百八十日内导致主合同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的,本公司 给付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予被保险人,该给付金额为《给付表一》所列的相应给付比例乘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 保险金额。  
若同一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公共交通意外残疾 保险金;若不同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公共交通意外的残疾 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 所属等级较严重,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本附加合同的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导致《给付表一》内所列二项或二项以上残疾程度时,本公司将给付各 项公共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给付总额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三、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公共交通意外事故烧伤,且自该事故发 生之日起九十日内导致III度烧伤,本公司将给付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予被保险人,该给付金额为主合同《意外 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的相应给付比例乘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导致烧伤,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本公司将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 付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若不同的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导致的烧伤,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以较高的公共交通 意外烧伤保险金的给付金额为准:若后次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的给付金额较高,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公共交 通意外烧伤保险金;若前次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的给付金额较高,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公共交通意外烧伤 保险金。  
不同意外事故导致的烧伤,发生在身体不同的部位,本公司给付各项公共交通意外烧伤保险金之和,给付总额以本 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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