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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共3项保障

  • 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 残疾保险金 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见附表)确定的残疾等级,按本合同项下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治疗仍未结束的,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的意外伤害保险金责任以本合同约定的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对每一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达到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实际医疗费用-免赔额)*给付比例 [详细条款]
    (一)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它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部分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和给付比例,分别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在保险单上载明。
    (二)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除另有约定外,本公司继续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责任的期限,门(急)诊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十五日为限,住院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九十日为限。
    (三)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以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对所有被保险人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第二页)本合同对所有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暂无价格
  •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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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国人寿
  • 投保年龄: 1周岁至69周岁

保障利益

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残疾保险金 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见附表)确定的残疾等级,按本合同项下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治疗仍未结束的,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的意外伤害保险金责任以本合同约定的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对每一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达到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实际医疗费用-免赔额)*给付比例
(一)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它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部分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和给付比例,分别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在保险单上载明。
(二)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除另有约定外,本公司继续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责任的期限,门(急)诊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十五日为限,住院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九十日为限。
(三)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以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对所有被保险人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第二页)本合同对所有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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