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安联附加随心驾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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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德安联
- 投保年龄: 18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中德安联附加随心驾意外伤害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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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意外身故给付或意外残疾给付 | 基本保险金额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的,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的,我们按《附录一: 残疾程度及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比例乘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的 ,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 ,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造成多项身体 残疾的,我们给付对应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累计不得超过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的,我们仅给付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我们仅对残疾等级为第一级至第七级的残疾承担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的责任,不承担其它残疾等级的保险责任。 我们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残疾保险金的责任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残疾保险金达到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
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给付或自驾车交通意外全残给付 | 基本保险金额*20 | 若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私家车、租用车、单位公务或单位商务用车时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除按前款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残疾保险金外,另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 倍给付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自驾车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同时发生多项全残情形的,自驾车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的给付以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 倍为限。 |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给付或公共交通意外全残给付 | 基本保险金额*20 |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正在营运的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除按前款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残疾保险金外,另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 倍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公共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同时发生多项全残情形的,公共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的给付以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 倍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