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附加2016门急诊费用医疗保险(A款)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新华人寿
- 投保年龄: 30天至60岁
保障利益
新华附加2016门急诊费用医疗保险(A款) | ||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 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或发生疾病并因该疾病在本公司认可医院门急诊治疗(不含慢性病门诊和特定门诊),对被保险人每次门急诊治疗实际发生并支付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后,对其超过100元的部分,按70%的比例给付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且不超过本合同附表中所列的每次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限额。 被保险人每次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本公司按上述规定给付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该次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责任终止。每一保单年度内,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门急诊医疗费用,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累计给付的门急诊次数达到附表中所列的每一保单年度内给付的门急诊次数上限时,本合同终止。 补偿原则 本公司在向受益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时,若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属于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通过其他任何途径获得了补偿或赔偿,且该补偿或赔偿金额与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之和超过了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从其他任何途径获得的补偿或赔偿金额后的余额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包括本合同在内的各种途径所给付的所有补偿或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