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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附加福利安康A款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共2项保障

  • 住院津贴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住院天数-3) [详细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发生疾病并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我们对被保险人的每次住院从第 4 日开始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即住院津贴保险金 =(实际住院日数-3)× 基本保险金额。 在每一保单年度,该项给付累计以 180 日为限。 
  • 重症津贴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入住重症监护病房天数-3) [详细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发生疾病并经医院诊断必须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我们对被保险人的每次住院从第 4 日开始额外给付重症津贴保险金,即重症津贴保险金 =(实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日数-3)× 基本保险金额。 
    在每一保单年度,该项给付累计以 90 日为限。
     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 90 日为限。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的间隔未达 90 日,则按同一住院原因给付。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对上述两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之和,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当我们累计给付的上述两项保险金之和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发生的疾病,如果至本附加合同终止时住院治疗仍未结束,我们继续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但以本附加合同终止日起 30 日为限。 
暂无价格
  • 20年、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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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人寿
  • 投保年龄: 28日至60岁

保障利益

太平附加福利安康A款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住院津贴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住院天数-3)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发生疾病并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我们对被保险人的每次住院从第 4 日开始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即住院津贴保险金 =(实际住院日数-3)× 基本保险金额。 在每一保单年度,该项给付累计以 180 日为限。 
重症津贴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入住重症监护病房天数-3)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发生疾病并经医院诊断必须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我们对被保险人的每次住院从第 4 日开始额外给付重症津贴保险金,即重症津贴保险金 =(实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日数-3)× 基本保险金额。 
在每一保单年度,该项给付累计以 90 日为限。
 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 90 日为限。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的间隔未达 90 日,则按同一住院原因给付。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对上述两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之和,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当我们累计给付的上述两项保险金之和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发生的疾病,如果至本附加合同终止时住院治疗仍未结束,我们继续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但以本附加合同终止日起 30 日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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