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安联附加团体境外旅行住院费用医疗保险(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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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德安联
- 投保年龄: 60天至85岁
保障利益
中德安联附加团体境外旅行住院费用医疗保险(20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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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海外紧急住院医疗费用 | 基本保险金额 | 在被保险人保险责任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因遭受意外事故[2]的伤害或突发急性病必须住院救治时,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治疗产生的费用,具体如下: 1) 如果被保险人须住院救治,必须立即联系救援机构,告知有关治疗情况。如果有关费用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救援机构将为被保险人的住院治疗费用提供担保,并直接与医院[3]或其他服务机构结算费用,但该费用支付以保险凭证上规定的海外紧急住院医疗费用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如果救援机构无法安排住院治疗费用的担保事宜,将把被保险人的报告记录在案并就住院治疗提出建议,当被保险人回到中国后,经我们确认,我们将向被保险人以保险凭证上规定的海外紧急住院医疗费用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2) 合理的[3]住院费按照合格的医师提供医疗咨询和治疗服务时通常收取的医疗诊断费、处方费、手术费、急救车辆费、住院床位费、医药费、X 光检查费、护理费和医疗用品费为准;以上费用以当地政府核准的收费标准为限,并且不得超过在没有任何保险保障时可能产生的费用总额。 3) 合格的医师[5]提供的处方须符合当地政府颁布的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的规定。 4) 如果被保险人已从其他社会福利机构或依据任何医疗保险取得相应的补偿,则我们仅负责给付剩余部分的保险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我们不予给付保险金: 1) 未经救援机构事先同意,被保险人支出的住院治疗费用; 2) 被保险人拒绝听从救援机构提出到指定的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建议; 3) 被保险人拒绝接受救援机构回到中国后再进行医疗治疗的建议,而救援机构当时合理地认为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适合回到中国后再施行治疗或手术; 4) 被保险人未取得医院和合格的医师出具的原始书面病历和原始医疗费凭证; 5) 常规定期发生的治疗或护理的费用索赔; 6) 非在中国境外产生的费用; 7) 自被保险人首次治疗之日起,90 天后发生的费用; 8) 任何非住院费用,包括门诊费用和牙科费用; 9) 因矫治性辅助措施、屈光异常产生的治疗费用,除非因意外伤害引起并且有必要治疗。 |
医疗转运和送返、遗体送返(或国外丧葬费) | 合理治疗费用 | 在被保险人保险责任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或突发急性病需要救援时,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进行救援,包括提供车辆将被保险人从意外事故发生地或者急性病发病地运送到医院,并在运送的过程中对被保险人进行必要的救治,然后承担前述被保险人的海外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在被保险人需要医疗转运或送返、遗体送返等援助时,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以下责任和费用: 1) 医疗转运和送返 如果救援机构从医学角度和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出发,认为最适合的处理是将被保险人转运到当地医院接受治疗,或将被保险人送返回中国境内的医院接受治疗,则将实施医疗转运和/或送返。 2) 遗体送返费或国外丧葬费 如果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在国外死亡,被保险人的遗体或骨灰将被送返中国原住地,遗体或骨灰送返费用以保险凭证上规定的该项基本保险金额为限;被保险人的遗体在国外安葬或火化时,灵柩费和丧葬费分别以保险凭证上规定的该两项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