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附加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B款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信保诚
- 投保年龄: 出生满60天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信诚附加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B款 | ||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住院津贴保险金 | 25元*保险单位数*(实际住院天数-2天) | 被保险人因患有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必须住院接受治疗,本公司将按以下方法计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住院津贴保险金=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日给付额(25元/单位/天)×保险单位数×住院天数(实际住院天数(注4)-2天) 同一次住院事故的住院津贴保险金最高给付住院天数以180天为限。 |
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 住院津贴保险金+50元*投保单位数*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的天数 | 被保险人因患有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而住院且须入住重症监护室(注5)接受治 疗,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期间,本公司在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的同时,按以下方法计付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每日给付额(50元/单位/天)×投保单位数×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的天数 同一次住院事故的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最高给付天数以30天为限。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需间歇性住院治疗,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间 隔时间少于90天,则视为同一次住院事故。 被保险人在加入包括本附加合同在内的保险计划,成为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起30天为等待期。在等待期届满前,若被保险人因首次发生的疾病或症状入住本公司指定的医院治疗,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