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团体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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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宏人寿
保障利益
中宏团体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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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 (实际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其他途径获取的补偿-免赔额)*赔付比例 |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经医生诊断须在医院接受门急诊医疗服务的,对于被保险人所实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不包括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中载明的该被保险人每年或每次意外门急诊免赔额后,按照本合同中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赔付比例进行赔付,但每一保险期间内累计的赔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中载明的该被保险人每年意外门急诊给付限额,其中每次意外门急诊赔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中载明的该被保险人每次意外门急诊给付限额。在每一保险期间内,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门急诊就诊次数不超过本合同中载明的每年意外门急诊就诊次数限额。 以上医疗费用必须符合保险合同签发地或被保险人工作地的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若被保险人支付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可依法律及政府的规定或可从社会医疗保险、其他福利计划或任何保险计划中取得部分或全部补偿,则本公司将只对剩余部分按上述规则进行赔付。 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若投保人和本公司另有约定,则对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其他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按照另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进行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