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附加团体女性职工生育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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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华泰人寿
- 投保年龄: 20周岁至45周岁
保障利益
华泰附加团体女性职工生育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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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女性职工生育医疗保险金 | 实际合理医疗费用*赔付比例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人工流产、妊娠或分娩而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见名词释义 1)接受治疗,本公司就已实际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条件及被保险人所在地(见名词释义 2)社会生育保险(见名词释义 3)支付范围及标准规定的下列医疗费用按照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女性职工生育医疗保险金: (1) 孕妇孕产期检查费; (2) 产妇分娩住院医疗费用(不包括婴儿费用); (3) 已婚者因人工流产、引产等终止妊娠措施而支出的医疗费用。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无论发生一项或多项医疗费用支出,本公司累计给付的女性职工生育医疗保险金以本附加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本公司在给付女性职工生育医疗保险金时须从中扣除被保险人从社会医疗保险、其他商业医疗保障计划或其他任何途径取得医疗费用补偿或赔偿(不包括根据被保险人所在地政府规定享有的生育津贴)。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住院且延续至保险期间届满时仍未出院,本公司对其保险期间届满后 30 天内所发生的合理住院医疗费用,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