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附加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利安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利安附加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 ||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等待期 | 您首次投保或重新投保本附加险时,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这9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续保不设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住院治疗,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
住院补贴保险金 | 日住院补贴金额*实际住院天数 | 被保险人在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我们按其实际住院天数乘以投保时您与我们约定的日住院补贴金额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 |
癌症住院额外补贴保险金 | 日住院补贴金额*(实际住院天数+因癌症实际住院天数) | 被保险人在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因癌症住院治疗,在给付上述住院补贴保险金后,我们按因癌症实际住院天数乘以投保时您与我们约定的日住院补贴保险金金额给付癌症住院额外补贴保险金。 到保险期间届满住院仍未结束,且续保的,我们分别按每一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保险金。任一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保险金的天数以180天为限。 到保险期间届满住院仍未结束,且未续保的,我们继续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至住院结束,但最长不超过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起第30日,且累计给付保险 金的天数以180天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