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珠江人寿
- 投保年龄: 随主险
保障利益
珠江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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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实际医疗费用 | 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在符合当地正在执行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每次住院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治疗,自入院日起至出院日止的期间;但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及其引发的并发症或同一意外伤害及其引发的并发症而住进医院两次(含)以上,若其前次住院出院之日与下次住院治疗入院之日间隔期间未超过90日,视为同一次住院。 |
责任的延续 | 对于本附加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本附加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的住院治疗,本公司仍然按前款规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本公司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给付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机构、公费医疗、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则本公司给付的保险金仅以约定范围内费用未取得补偿的剩余部分为限。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本公司均按上述约定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