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附加团体住院医疗保险(B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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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农银人寿
保障利益
农银附加团体住院医疗保险(B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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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医疗保险金责任一 | 实际医疗费用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7.2),或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日起30日后(不含第30日)(按期续保不受此限制)因疾病(含既往症(见7.3))在医疗机构(见7.4)住院(见7.5)治疗,对该被保险人发生的约定范围(同被保险人社保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见7.6)规定的赔付范围)内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按照医疗保险金给付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 |
医疗保险金责任二 | 实际医疗费用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日起30日后(不含第30日)(按期续保不受此限制)因疾病(不含既往症)在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对该被保险人发生的约定范围(同被保险人社保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赔付范围)内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按照医疗保险金给付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 |
医疗保险金给付方式 | 本公司在扣除被保险人已按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或其他途径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后,按照余额给付医疗保险金;若被保险人未提供从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途径获得赔偿的证明,本公司按照上述医疗费用的约定比例(见7.7)给付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本公司将分别给付医疗保险金。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