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附加住院公共保额团体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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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平安人寿
- 投保年龄: 16周岁至55周岁
保障利益
平安附加住院公共保额团体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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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 | (合理治疗费-基本保额)*给付比例 | 投保人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疾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其在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本公司就超出主合同保险金额的部分,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给付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本公司均按上述约定给付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该被保险人的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使用限额为限。 当团体累计给付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达到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团体的保险责任终止。 当个人累计给付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达到其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使用限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 任终止。 本公司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给付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已从其它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医疗 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侵权人或侵权责任承担方、本公司在内的任何保险机构)获得补偿,对于与当 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相符的合理医疗费用超出主合同保险金额的部分,本公司在扣除其他途径已获得的 补偿后,对于剩余部分费用根据本附加合同约定在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的限额内按照约定的支付范围和支 付比例给付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