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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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人保寿险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人保寿险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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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住院日数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见5.1),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见5.2)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将按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住院日数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同一意外伤害导致的一次住院治疗,本公司给付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最高以180日为限。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间歇性住院治疗,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90日,则后次住院视为前次住院的延续,两次住院按一次住院限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