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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驾驶员医疗急救畅通卡

共6项保障

  • Product_7 意外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额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 Product_7 意外残疾保险金 基本保额*给付比例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者,本公司给付各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残疾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及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其保险金额为限。
  • Product_7 自驾意外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额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因驾驶机动车过程中遭受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自驾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 Product_7 自驾意外残疾保险金 基本保额*给付比例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因驾驶机动车过程中遭受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保险金额给付"自驾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者,本公司给付各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残疾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及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其保险金额为限。
  • Product_7 意外医疗保险金 合理治理费用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进行治疗,本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本公司均按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造成伤害而引起的医疗费用中依法由第三者承担的部分,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 Product_7 道路交通事故意外医疗保险金 合理治疗费用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因发生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进行治疗,本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付"道路交通事故意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道路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事故,本公司均按规定分别给付"道路交通事故意外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造成伤害而引起的医疗费用中依法由第三者承担的部分,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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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平安人寿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70周岁

保障利益

平安驾驶员医疗急救畅通卡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意外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额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残疾保险金 基本保额*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者,本公司给付各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残疾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及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其保险金额为限。
自驾意外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额 被保险人因驾驶机动车过程中遭受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自驾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自驾意外残疾保险金 基本保额*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因驾驶机动车过程中遭受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保险金额给付"自驾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者,本公司给付各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残疾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及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其保险金额为限。
意外医疗保险金 合理治理费用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进行治疗,本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本公司均按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造成伤害而引起的医疗费用中依法由第三者承担的部分,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意外医疗保险金 合理治疗费用 被保险人因发生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进行治疗,本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付"道路交通事故意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道路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事故,本公司均按规定分别给付"道路交通事故意外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造成伤害而引起的医疗费用中依法由第三者承担的部分,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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