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重大疾病住院收入保障团体医疗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平安人寿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55周岁
保障利益
平安重大疾病住院收入保障团体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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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 | 合理住院日数*重大疾病住院日额 |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按其合理住院日数乘以重大疾病住院日额给付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多次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均按上述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但累计给付日数最多为180 日,累计给付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的日数达到180 日时,对该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重大疾病出院疗养日额保险金 | 合理住院日数*重大疾病住院日额*50% |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出院后,本公司按其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的给付日数乘以重大疾病出院疗养日额给付重大疾病出院疗养日额保险金,重大疾病出院疗养日额为重大疾病住院日额的50%。 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多次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均按上述约定给付重大疾病出院疗养日额保险金,但累计给付日数最多为45 日,累计给付重大疾病出院疗养日额保险金的日数达到45 日时,对该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重大疾病看护保险金 | 重大疾病看护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按重大疾病看护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看护保险金。 重大疾病看护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看护保险金后,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