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学生平安意外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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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光大永明
- 投保年龄: 6周岁至35周岁
保障利益
光大永明学生平安意外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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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合理治疗费用-免赔费)*给付比例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需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治疗,本公司对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按如下两种情况承担保险责任: 1、如被保险人享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各项费用应先向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申请支付,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免赔比例部分属于我公司保险责任,我们在扣除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额后再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赔付比例,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意外医疗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保险单载明的本合同保险金额为限。 2、如果被保险人不享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各项费用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我们仅对扣除已获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扣除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额后在约定的限额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实际的医疗费用是指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实际支出的费用。给付范围包括诊疗费、麻醉费、手术费、抢救费、床位费、药品费、化验费、检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材料费等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支出的费用。注:本合同所述之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天数,均以事故发生当日计算第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