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附加住院医疗保险(A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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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光大永明
保障利益
| 光大永明附加住院医疗保险(A款) | ||
|---|---|---|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 住院费用保险金 | 医疗费用*给付比例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 90 天后因初次诊断患有的疾病导致住院治疗的,我们将按照给付比例给付被保险人符合下列约定条件的住院费用: 1. 被保险人住院治疗期间实际发生且符合本附加合同签发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之内的住院医疗费用; 2. 被保险人住院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但不符合本附加合同签发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之内的药品费。 被保险人符合上述条件发生的且延续至本附加合同到期日后 30 天内的住院治疗,我们仍然承担以上各项保险金的给付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每个保险单年度内,住院费用各项保险金的限额见附表。 保险责任 计划一 计划二 计划三 住院费用保险金 (保险单年度限额)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 10,000 30,000 100,000 围内住院医疗费用 (保险单年度限额)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 围外药品费(保险单年度限额)500 1,000 2,000 住院前后门急诊费 保险金(保险单年度限额) 500 1,000 2,000 特殊疾病门诊费 用保险金(终身限额) 100,000 200,000 300,000 重大器官移植保险 金(终身限额) 100,000 200,000 300,000 |
| 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保险金 | 门急诊费用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 90 天后因初次诊断患有的疾病导致住院治 疗的,我们将按照给付比例给付被保险人住院治疗前30 天以及住院治疗后30 天内,因与该 次住院相同原因而实际发生且属于本附加合同签发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之内的门 急诊费用。 在本附加合同每个保险单年度内,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保险金的限额见附表 保险责任 计划一 计划二 计划三 住院费用保险金 (保险单年度限额)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 10,000 30,000 100,000 围内住院医疗费用 (保险单年度限额)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 围外药品费(保险单年度限额)500 1,000 2,000 住院前后门急诊费 保险金(保险单年度限额) 500 1,000 2,000 特殊疾病门诊费 用保险金(终身限额) 100,000 200,000 300,000 重大器官移植保险 金(终身限额) 100,000 200,000 300,000 |
| 特殊疾病门诊费用保险金 | 门急诊费用 | 若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 90 天后,因初次诊断患有的疾病导致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部接受肾透析或因恶性肿瘤导致的化疗和放疗的,我们将按给付比例对被保险人治疗期间实际支出的且属于本附加合同签发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之内的门急诊费用给付特殊疾病门诊费用保险金。 请您特别注意:对同一被保险人,无论投保本产品多少份,我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承担本项保险的最高限额称为“终身限额”。被保险人的终身限额见附表 保险责任 计划一 计划二 计划三 住院费用保险金 (保险单年度限额)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 10,000 30,000 100,000 围内住院医疗费用 (保险单年度限额)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 围外药品费(保险单年度限额)500 1,000 2,000 住院前后门急诊费 保险金(保险单年度限额) 500 1,000 2,000 特殊疾病门诊费 用保险金(终身限额) 100,000 200,000 300,000 重大器官移植保险 金(终身限额) 100,000 200,000 300,000 |
| 重大器官移植保险金 | 手术费与治疗费 | 若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 90 天后,因初次诊断患有的疾病导致接受心脏,肾脏,肝,肺,骨髓,及造血干细胞的移植手术的,我们将按给付比例对被保险人住院治疗期间实际支出且属于本附加合同签发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费和手术费给付重大器官移植保险金。 请您特别注意:器官本身的费用,及被保险人作为器官捐献者的相应费用不包括在内。 若被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第六条“住院费用保险金“保险责任已获补偿,我们将扣除已获补偿金额后,给付重大器官移植保险金。请您特别注意:对同一被保险人,无论投保本产品多少份,我们对该被保险人承担本项保险的最高限额称为“终身限额”。被保险人的终身限额见附表 保险责任 计划一 计划二 计划三 住院费用保险金 (保险单年度限额)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 10,000 30,000 100,000 围内住院医疗费用 (保险单年度限额)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 围外药品费(保险单年度限额)500 1,000 2,000 住院前后门急诊费 保险金(保险单年度限额) 500 1,000 2,000 特殊疾病门诊费 用保险金(终身限额) 100,000 200,000 300,000 重大器官移植保险 金(终身限额) 100,000 200,000 3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