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安联附加安康和硕团体女性生育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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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德安联
保障利益
中德安联附加安康和硕团体女性生育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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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生育 | 合理治疗费用 |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约定的等待期满后,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生育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承担以下责任: 1. 孕妇孕产期检查费(不包括孕前检查费和产后检查费); 2. 产妇分娩住院医疗费用(不包括婴儿费用); 3. 已婚者人工流产、引产等终止妊娠措施而支出的医疗费用; 4. 因已婚者妊娠、分娩或人工流产、引产等终止妊娠措施引起并发症而支出的住院医疗费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女性生育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最高不超过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的生育医疗费用在扣除其从他人、工作单位、社会福利机构、其他商业保险机构或任何医疗保险机构取得的赔付金额后,本公司仅针对剩余部分给付女性生育医疗保险金。 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按社保参加地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规定使用社会医疗保障卡在医院就诊,并在提交理赔申请前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费用结算。 没有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本公司将就符合当地社会生育保险管理规定内的合理医疗费用部分承担上述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