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疾病致残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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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泰康人寿
- 投保年龄: 0岁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泰康疾病致残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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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疾病致残医疗保险金 | 保险金额*给付比例 |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后经医院(见 7.2)确诊罹患疾病,且被保险人在该疾病确诊之日起 180 天内仍然生存,并以该疾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形成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所列残疾项目之一,我们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疾病致残医疗保险金。
我们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疾病致残医疗保险金数额最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如果累计给付的疾病致残医疗保险金数额达到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本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