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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附加环球救援团体医疗保险

共6项保障

  • 医疗保险金 实际医疗费用-从其他途径所获取的补偿 [详细条款]
    对于被保险人在境外(详见释义)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突发性 疾病(详见释义)经专业救援机构(详见释义)的授权医生(以下简称“授权医 生”)确认并由专业救援机构安排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 费用(详见释义),本公司给付医疗保险金。
    未成年的被保险人在境外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突发性疾病住院 治疗,授权医生建议其家长陪同该未成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本公司给付一位家 长陪同住院的陪护费用(若该医院无陪住设施,本公司承担该家长为就近陪护而入 住医院附近经济型酒店而发生的费用,但该费用不包含往返医院的交通费、洗衣费、 酒店客房服务费、电话费、邮费)。被保险人被转运回境内后,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 的该项责任即终止。
    如被保险人被运送回境内,但仍须住院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因该次保险事故 所导致的、在境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范围内合理且必要的 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给付医疗保险金。
    本公司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及家长陪护费用达到该被保险人的医疗保险金额 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如被保险人所发生的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 险(详见释义)、其他商业医疗保险保障计划或其他任何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本 公司仅对剩余部分按上述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 紧急牙科门诊医疗保险金 实际医疗费用-800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在境外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突发性疾病经授权医 生确认并由专业救援机构安排紧急牙科门诊治疗的,本公司承担合理且必要的牙科 急诊医疗费用中超过 800 元人民币的部分。
    本公司累计给付的紧急牙科门诊医疗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紧急牙科门诊医 疗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牙齿保健及康复治疗、与被保险人原牙病史有关的费用、非紧急牙科诊治、事先 预约的牙科诊治,以及安装托牙、假牙的牙科门诊费用本公司不予承担。  
    如被保险人发生的上述费用的计量单位是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本公司按实际医疗费用发生时(即保险金申请时提供的费用结算明细表载明的时间)的国家外汇管 理局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后给付。
  • 紧急医疗转运 按照各项相关规定给付 [详细条款]
    1.安排就医
    被保险人在境外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突发性疾病时,本公司可通 过授权医生根据其专业知识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咨询,指导被保险人到其认为最合 适的医院就医,但专业救援机构不能替代当地急救机构实施现场急救及运送。 经授权医生认可,本公司承担当地急救机构运送被保险人到医院而发生的合理 的运送及施救费用(包括运送费、担架费、运送工具内的急救医疗费)。 2.转院治疗 
    若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病情需要,且当地医院条件不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充 分的救助时,以在事发当地能够提供的最合适的方式为限,可安排医疗设备、运输 工具及随行医护人员,将被保险人转运至授权医生认为更适当的医院接受治疗, 本 公司承担专业救援机构运送被保险人转院治疗而发生的合理的运送费用。
    3.转运回国
    在对被保险人的治疗措施结束后,或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病情或伤势已稳 定可以运送回国时,本公司将通过专业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乘坐普通航班(经济 舱)或以其他经济的交通方式返回境内,该次转运回国的责任终止。本公司承担专 业救援机构运送被保险人返回境内而发生的合理的运送费用。
    本公司累计给付的紧急医疗转运费用达到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紧急医疗转运费 用限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责任终止。
  • 安排子女回国 实际发生相关费用 [详细条款]
    满十六周岁(含十六周岁)子女无人照料时,本公司可通过专业救援机构安排其未 成年子女经最近途径的单程经济舱机票或其他经济的交通方式返回境内,并承担返 回境内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累计给付的安排子女回国费用达到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安排子女回国费 用限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责任终止。  
  • 事后处理 按照相关各项规定给付 [详细条款]
    对被保险人在境外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突发性疾病身故的,本 公司将按照被保险人近亲属的要求,通过专业救援机构,以下列三种方式之一承担 相关费用:
    1.运送遗体回国    
    将被保险人遗体运送回境内的,本公司将通过专业救援机构在遵照运送地政府 和承运人规定的前提下,安排使用普通航班(经济舱)或专业救援机构认为合适的 其他交通工具将被保险人遗体运至境内,本公司承担因此发生的遗体运送费用。
    2.火化并运送骨灰回国   
    将被保险人遗体在事发地火化并运送回境内的,本公司将通过专业救援机构在 遵照运送地政府和承运人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用普通航班(经济舱)或专业救援机 构认为合适的其他交通工具将使用骨灰盒盛装的被保险人骨灰运至境内,本公司承 担火化费用及骨灰运送费用。火化费用以火化地普通丧葬标准为准。
    3.就地安葬  
    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就地安葬且符合中国及当地法律规定的,本公司承担与就地 安葬相关的费用(不包含购买墓地费用及任何宗教仪式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支出的后事处理费用达到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后事处理费用限额时,本 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责任终止。   
  • 安排亲属赴境外处理后事 实际发生各项费用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在境外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突发性疾病身故,且无近 亲属为其处理后事的,专业救援机构可以安排一位被保险人直系亲属前往中国境外 处理后事,本公司通过专业救援机构承担该被保险人直系亲属自出发地至处理后事 时被保险人所在地的普通航班(经济舱)的费用及不超过 3 晚的经济型酒店的住宿费用(不包含洗衣费、酒店客房服务费、电话费、邮费)。
     本公司支出的费用达到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安排亲属赴境外处理后事费用限额 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责任终止。  
     如被保险人发生的上述费用的计量单位是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本公司按实际救 援服务费用发生时(即专业救援机构开具的正式发票或收据上载明的时间)的国家 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后给付。   
    因出现责任免除事项、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等情形导致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 本公司也不承担本条款第 2.4 条的救援服务责任。
暂无价格
  •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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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新华人寿
  • 投保年龄: 0岁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新华附加环球救援团体医疗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医疗保险金 实际医疗费用-从其他途径所获取的补偿 对于被保险人在境外(详见释义)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突发性 疾病(详见释义)经专业救援机构(详见释义)的授权医生(以下简称“授权医 生”)确认并由专业救援机构安排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 费用(详见释义),本公司给付医疗保险金。
未成年的被保险人在境外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突发性疾病住院 治疗,授权医生建议其家长陪同该未成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本公司给付一位家 长陪同住院的陪护费用(若该医院无陪住设施,本公司承担该家长为就近陪护而入 住医院附近经济型酒店而发生的费用,但该费用不包含往返医院的交通费、洗衣费、 酒店客房服务费、电话费、邮费)。被保险人被转运回境内后,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 的该项责任即终止。
如被保险人被运送回境内,但仍须住院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因该次保险事故 所导致的、在境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范围内合理且必要的 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给付医疗保险金。
本公司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及家长陪护费用达到该被保险人的医疗保险金额 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如被保险人所发生的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 险(详见释义)、其他商业医疗保险保障计划或其他任何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本 公司仅对剩余部分按上述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紧急牙科门诊医疗保险金 实际医疗费用-800 被保险人在境外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突发性疾病经授权医 生确认并由专业救援机构安排紧急牙科门诊治疗的,本公司承担合理且必要的牙科 急诊医疗费用中超过 800 元人民币的部分。
本公司累计给付的紧急牙科门诊医疗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紧急牙科门诊医 疗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牙齿保健及康复治疗、与被保险人原牙病史有关的费用、非紧急牙科诊治、事先 预约的牙科诊治,以及安装托牙、假牙的牙科门诊费用本公司不予承担。  
如被保险人发生的上述费用的计量单位是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本公司按实际医疗费用发生时(即保险金申请时提供的费用结算明细表载明的时间)的国家外汇管 理局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后给付。
紧急医疗转运 按照各项相关规定给付 1.安排就医
被保险人在境外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突发性疾病时,本公司可通 过授权医生根据其专业知识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咨询,指导被保险人到其认为最合 适的医院就医,但专业救援机构不能替代当地急救机构实施现场急救及运送。 经授权医生认可,本公司承担当地急救机构运送被保险人到医院而发生的合理 的运送及施救费用(包括运送费、担架费、运送工具内的急救医疗费)。 2.转院治疗 
若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病情需要,且当地医院条件不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充 分的救助时,以在事发当地能够提供的最合适的方式为限,可安排医疗设备、运输 工具及随行医护人员,将被保险人转运至授权医生认为更适当的医院接受治疗, 本 公司承担专业救援机构运送被保险人转院治疗而发生的合理的运送费用。
3.转运回国
在对被保险人的治疗措施结束后,或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病情或伤势已稳 定可以运送回国时,本公司将通过专业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乘坐普通航班(经济 舱)或以其他经济的交通方式返回境内,该次转运回国的责任终止。本公司承担专 业救援机构运送被保险人返回境内而发生的合理的运送费用。
本公司累计给付的紧急医疗转运费用达到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紧急医疗转运费 用限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责任终止。
安排子女回国 实际发生相关费用 满十六周岁(含十六周岁)子女无人照料时,本公司可通过专业救援机构安排其未 成年子女经最近途径的单程经济舱机票或其他经济的交通方式返回境内,并承担返 回境内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累计给付的安排子女回国费用达到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安排子女回国费 用限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责任终止。  
事后处理 按照相关各项规定给付 对被保险人在境外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突发性疾病身故的,本 公司将按照被保险人近亲属的要求,通过专业救援机构,以下列三种方式之一承担 相关费用:
1.运送遗体回国    
将被保险人遗体运送回境内的,本公司将通过专业救援机构在遵照运送地政府 和承运人规定的前提下,安排使用普通航班(经济舱)或专业救援机构认为合适的 其他交通工具将被保险人遗体运至境内,本公司承担因此发生的遗体运送费用。
2.火化并运送骨灰回国   
将被保险人遗体在事发地火化并运送回境内的,本公司将通过专业救援机构在 遵照运送地政府和承运人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用普通航班(经济舱)或专业救援机 构认为合适的其他交通工具将使用骨灰盒盛装的被保险人骨灰运至境内,本公司承 担火化费用及骨灰运送费用。火化费用以火化地普通丧葬标准为准。
3.就地安葬  
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就地安葬且符合中国及当地法律规定的,本公司承担与就地 安葬相关的费用(不包含购买墓地费用及任何宗教仪式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支出的后事处理费用达到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后事处理费用限额时,本 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责任终止。   
安排亲属赴境外处理后事 实际发生各项费用 被保险人在境外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突发性疾病身故,且无近 亲属为其处理后事的,专业救援机构可以安排一位被保险人直系亲属前往中国境外 处理后事,本公司通过专业救援机构承担该被保险人直系亲属自出发地至处理后事 时被保险人所在地的普通航班(经济舱)的费用及不超过 3 晚的经济型酒店的住宿费用(不包含洗衣费、酒店客房服务费、电话费、邮费)。
 本公司支出的费用达到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安排亲属赴境外处理后事费用限额 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责任终止。  
 如被保险人发生的上述费用的计量单位是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本公司按实际救 援服务费用发生时(即专业救援机构开具的正式发票或收据上载明的时间)的国家 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后给付。   
因出现责任免除事项、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等情形导致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 本公司也不承担本条款第 2.4 条的救援服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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