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附加建筑工程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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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新华人寿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新华附加建筑工程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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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每次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每次意外伤害免赔额) ×赔付比例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或与建筑施工相关的
工作,或在施工期间指定的生活区域内,或在施工期间指定的生活区域和建筑工地
的往返途中,或在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外出时因意外伤害在本公司认可医院(详见释
义)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详见释义),本公司按下列公式计算并给付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每次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每次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每次意外伤害免赔额) ×赔付比例 每次意外伤害免赔额为 100 元,赔付比例为 90%。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保险期间届满时仍未结束治疗的,本公司继续 承担保险责任,但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 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如被保险人所发生的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 险(详见释义)、其他商业医疗保险保障计划或其他任何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本公 司仅对剩余部分按上述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