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补充团体医疗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洋人寿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太平洋补充团体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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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住院补偿金 | 起付限额上的费用*90%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后(经本公司同意,再次投保
者不受本款 90 日等待期的限制)初次患疾病,在本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本公司承担下列给付
责任: 一、对被保险人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起付限额以上,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及其相关配套 文件规定的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床位费,本公司按 90%的比例在保险金额内予以补偿。本保 险共设有 11 款起付限额供选择。 二、在保险期间内,无论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发生住院治疗,本公司均按约定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 付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若被保险人从其所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其它保险计划或从任何其他途径取得医疗费用补偿或赔 偿,本公司给付医疗保险金以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剩余部分 医疗费用金额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