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附加住院前及出院后 B2 款团体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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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友邦保险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友邦附加住院前及出院后 B2 款团体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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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医疗保险金 | 实际医疗费用*给付比例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加入或恢复加入本附加合同后(以较迟者为准)因入住医院(释义一)治疗
而获得主合同的医疗保险金给付,则可获得本项保险金的给付,其合格金额等于该被保险人在住院前三十日内或出
院后九十日内因该疾病或意外事故经医院进行必要治疗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该被保险人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
的治疗费(释义二)、检查费(释义三)、医药费和诊断费等费用)乘以投保单上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所对应的本附
加合同给付比例后所得的金额,且对同一住院原因的累计金额以投保单上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所对应的本附加合同之
保险金额为限。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获得补偿,则本公司给付保险金 时亦将以被保险人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上述补偿后的余额为限。 本公司在计算保险费时将区分被保险人是否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若根据新增/资料变更申请书上的约定被保险 人已拥有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而本公司日后发现该被保险人实际并不拥有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则本公司 有权要求投保人补缴当年度该被保险人项下累计应增加的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