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附加新合家安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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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友邦保险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友邦附加新合家安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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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 | 实际医药费用–任何已获得的医药费用补偿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本附加合同所附加于的意外伤害保险主合同或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合同所
定义的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所致伤害而经医院(释义一)进行必要治疗,则本
公司按下述情形给付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予被保险人。
一、若被保险人已从公费医疗及社会医疗保险(释义二)、除本附加合同以外的所有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等 获得医药费用补偿,本公司按如下公式给付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 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 = 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 – 任何已获得的医药 费用补偿 上述“任何已获得的医药费用补偿”包括从公费医疗及社会医疗保险、所有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 构或社会福利机构等所获得的医药费用补偿。 二、若被保险人未从公费医疗及社会医疗保险、除本附加合同以外的所有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等获得医药费 用补偿,本公司按如下公式给付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 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 =(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从其他政府机构或 社会福利机构等所获得的医药费用补偿) x 90% - 已从本附加合同获得的医药费用补偿 每次意外事故的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以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上述“实际医药费用”以当地卫生局或当地政府核准的收费标准为限。给付范围包括医生诊断费、处方费、手术费、 救护车费、住院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释义三)、X光检查、护理、医疗用品等在医院内发生 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