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附加学生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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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国人寿
- 投保年龄: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身体健康的学生、儿童
保障利益
国寿附加学生补充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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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补偿责任 | (实际医疗费用-免赔额)*给付比例 | 被保险人在其所属学校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含该学校校医院)一次或多次诊疗支出的、符合当地学生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被保险人已经按规定从当地学生基本医疗保障机构获得补偿或给付后,本公司对其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在扣除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比例给付普通门(急)诊医疗保险金。对被保险人一次或累计给付的普通门(急)诊医疗保险金达到普通门(急)诊医疗保险金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住院医疗费用补偿责任 | 实际住院医疗费用*给付比例 | 被保险人在其所属学校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含该学校校医院)一次或多次诊疗支出的住院医疗费用,在被保险人已经按规定从当地学生基本医疗保障机构获得补偿或给付后,本公司对其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对被保险人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保险金达到住院保险金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
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补偿责任 | 实际医疗费用*给付比例 | 被保险人在其所属学校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含该学校校医院)一次或多次诊疗支出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在被保险人已经按规定从当地学生基本医疗保障机构获得补偿或给付后,本公司对其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比例给付门诊大病医疗保险金。对被保险人一次或累计给付的门诊大病医疗保险金达到门诊大病医疗保险金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继续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普通门(急)诊、门诊大病治疗最长不超过十五日;住院治疗至被保险人出院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九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