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绿舟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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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国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日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国寿绿舟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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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一般住院医疗保险金 | 日定额给付标准*住院日数*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六十日(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不受上述六十日的限制)后,因患恶性肿瘤以外的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本公司按附表一规定的日定额给付标准与被保险人住院日数的乘积给付一般住院医疗保险金,每个保单年度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但每次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总额不得超过该次住院医疗费用总支出的 120%。 |
癌症住院医疗保险金 | 日定额给付标准*住院日数 |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九十日(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不受上述九十日的限制)后,因初次患恶性肿瘤并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本公司按附表一规定的日定额给付标准与被保险人住院日数的乘积给付癌症住院医疗保险金,每个保单年度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但每次给付癌症住院医疗保险金总额不得超过该次住院医疗费用总支出的 120%。 |
住院手术医疗保险金 | 最高给付5000元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者因疾病(须符合本条第一或者第二款的规定)施行手术,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所施行手术项目,按附表二的标准给付住院手术医疗保险金,最高保险金等级为人民币 5,000 元。 |
手术麻醉意外保险金 | 20,000 元 | 被保险人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施行手术时,在手术麻醉期间因麻醉意外造成身故或者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给付手术麻醉意外保险金为人民币20,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