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附加少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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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人保寿险
-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日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人保寿险附加少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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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实际医疗费用-100元)*80% |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见5.1),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在我们认可的医院(见5.2)进行必要治疗,我们对其在我们认可的医院治疗过程中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80%的赔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我们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每个保单年度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我们赔付的医疗费用应符合本附加合同签发地当地政府规定的医疗费用收费标准。 申请赔付的医疗费用应当在本附加合同签发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构规定可以报销的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