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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附加女性保障长期疾病保险(A款)

共5项保障

  • Product_7 女性重大疾病保险金 10万元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或恶性肿瘤,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 Product_7 女性疾病保险金 3万元 [详细条款]
    1.原位癌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原位癌,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项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2.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项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3.骨质疏松症所致骨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骨质疏松症并致骨折,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项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 Product_7 特定手术保险金 25000元 [详细条款]
    1.面部整形术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意外伤害事故后的一百八十天内在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接受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面部整形术,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5%给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项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2.全乳房切除术或全子宫切除术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接受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全乳房切除术或全子宫切除术,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项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 Product_7 身故保险金 10万元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扣除已领取的上述2.3.1~2.3.3条保险金后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 全残保险金 10万元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全残,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扣除已领取的上述2.3.1~2.3.3条保险金后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的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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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同方全球人寿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50周岁

保障利益

海康附加女性保障长期疾病保险(A款)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女性重大疾病保险金 10万元 若被保险人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或恶性肿瘤,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女性疾病保险金 3万元 1.原位癌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原位癌,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项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2.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项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3.骨质疏松症所致骨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骨质疏松症并致骨折,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项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特定手术保险金 25000元 1.面部整形术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意外伤害事故后的一百八十天内在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接受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面部整形术,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5%给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项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2.全乳房切除术或全子宫切除术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接受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全乳房切除术或全子宫切除术,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项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身故保险金 10万元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扣除已领取的上述2.3.1~2.3.3条保险金后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全残保险金 10万元 若被保险人全残,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扣除已领取的上述2.3.1~2.3.3条保险金后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的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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