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附加绿洲门诊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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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国人寿
保障利益
国寿附加绿洲门诊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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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医疗保险金 | 实际医疗费用*给付比例 |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连续投保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门(急)诊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本公司对每次门(急)诊扣除免赔额后,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但不超过每次最高给付限额。其中,等待期、免赔额、给付比例和每次最高给付限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被保险人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本公司对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按上述规定给付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