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附加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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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光大永明
- 投保年龄: 18至60岁
保障利益
光大永明附加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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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实际医疗费用-100元 | 被保险人因遭受主合同认定的意外事故,需经医院进行必要的治疗,本公司对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一百元以上部分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保险单载明的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为限。 实际的医疗费用是指符合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实际支出的费用。 给付范围包括诊疗费、麻醉费、手术费、抢救费、床位费、药品费、化验费、检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材料费等在医院内支出的费用。 若被保险人按政府的规定取得赔偿,或从其他社会福利机构、任何医疗保险给付取得赔偿,本公司仅对剩余的且符合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中超过一百元以上的部分给付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