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监护 按天补贴 太平附加重病监护津贴医疗保险 2006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人寿
- 投保年龄: 60天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太平附加重病监护津贴医疗保险 2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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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重病监护津贴保险金 | 100000.0×实际入住重病监护病房天数 |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入住医院重病监护病房治疗,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实际入住重病监护病房的天数给付重病监护津贴保险金。 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180天为限。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住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的间隔未达 90 天,则视为同一次住院原因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