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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附加乐享安康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共2项保障

  • Product_7 住院补贴保险金 50*投保份数*实际住院天数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我们指定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或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之日起90 天后发生疾病在我们指定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在每一保单年度,该项给付累计以180 天为限,单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以90 天为限。
  • Product_7 重症监护保险金 50*投保份数*实际住院天数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之日起90天后发生疾病,在我们指定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且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乘以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天数给付重症监护保险金。在每一保单年度,该项给付累计以90 天为限,单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以90 天为限。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开始住院治疗,到保险期间届满住院仍未结束的,我们继续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至住院结束,但单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以90 天为限。
    以上两项保险金给付责任互不冲减。被保险人住院期间跨保单年度的,按不同保单年度分段计算给付天数。
    无论我们一次或多次给付保险金,累计以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达到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时,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暂无价格
  • 20年;至25、30、70、80岁

轻松3步,获得3家保险公司投保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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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洋人寿
  • 投保年龄: 30 天至55岁

保障利益

太平洋附加乐享安康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住院补贴保险金 50*投保份数*实际住院天数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我们指定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或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之日起90 天后发生疾病在我们指定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在每一保单年度,该项给付累计以180 天为限,单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以90 天为限。
重症监护保险金 50*投保份数*实际住院天数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后发生者为准)之日起90天后发生疾病,在我们指定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且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乘以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天数给付重症监护保险金。在每一保单年度,该项给付累计以90 天为限,单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以90 天为限。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开始住院治疗,到保险期间届满住院仍未结束的,我们继续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至住院结束,但单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以90 天为限。
以上两项保险金给付责任互不冲减。被保险人住院期间跨保单年度的,按不同保单年度分段计算给付天数。
无论我们一次或多次给付保险金,累计以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达到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时,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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