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附加恒盈一生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合众人寿
- 投保年龄: 28天至70岁
保障利益
合众附加恒盈一生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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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个人账户价值 |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根据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
养老年金给付选择权 | 保单账户价值*0.05 | 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以后,养老年金受益人可向我们申请给付养老年金。自养老年金受益人提出申请后的下一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每到保羊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当时保单账户价值的5%给付养老年金,给付后保单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
满期保险金 | 个人账户价值 | 被保险人在保脸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保险期问届满时本附加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
万能账户 | 个人账户和个人账户价值 我们同意承保并收取保险费后将为您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建立时的个人账户价值等于您交纳的保险费。 本条款规定的个人账户价值利息将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计入个人账户。 如果您申请个人账户价值部分领取,您申请部分领取的个人账户价值以及本公司收取的部分领取手续费将于领取时从个人账户中扣除。 我们将每个保单年度给您寄送一次保单状态报告,告知您个人账户的具体信息。 个人账户价值利息 个人账户价位按我们公布的结算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累积。 个人账户价道在每月结算日零时或本份附加合同终止时结算。我们按本附加合同每日二十四时的个人账户价值与日利率计算当日个人账户价值利息,按计息天数加总得出结算时个人账户价值利息,并将该利息计人个人账户。 在结算日零时结算的,计息天数为本附加合同上个月的实际经过天数,日利率为公布的结算利率对应的日利率;在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结算的,计息天数为本附加合同当月的实际经过天数,日利率为本主合同规定的最低保证利率对应的日利率。 结算利率 每自然月第1日为结算日。我们每月根据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万能保险单独投资账户的实际投资状况,确定上个月的结算利率,并在结算日起6个工作日内公布。结算利率保证不低于最低保证利率,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最低保证利率 最低保证利率指计算个人账户价值利息的最低年利率。 本附加合司个人账户的最低保证利率为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