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储值型寿险保障计划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泰康人寿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50周岁
保障利益
泰康储值型寿险保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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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基本部分身故保险金 | 基本部分保险金额的110% | 若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见 10.4)导致身故,其该部分身故保险金(即基本部分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基本部分保险金额的 105%;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其该部分身故保险金(即基本部分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基本部分保险金额的 110%。 |
可选部分身故保险金 | 可选部分保险金额 | 该部分身故保险金(即可选部分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本合同的可选部分保险金额。 如果投保人未选择投保可选部分身故保障,则本公司不给付可选部分身故保险金。 |
泰康储值型寿险保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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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照收到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申请之日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主合同仍然有效,但主合同项下保险责任可选部分的身故保险金额减少至0。 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载明于本附加合同“8.重大疾病定义”。 若主合同项下有借款或其他未还款项,则我们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必须先扣除主合同项下的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然后给付。 |